小麦国家质量标准
小麦国家质量标准GB1351-2008 [1] 是2008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修订的。 [2]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具有法律属性,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手段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① 药品、食品卫生、兽药、农药和劳动卫生标准;② 产品生产、贮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及劳动安全标准;③ 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标准;④ 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方面的标准;⑤ 有关国计民生方面的重要产品标准等。) [1] 本标准是对GB 1351-1999《小麦》的修订。
中文名
小麦国家质量标准
小 麦
GB1351—2008
Wheat
代替GB1351-1999《小麦》
标准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前言
本标准与GB1351-1999的主要技术差异:
—修改了杂质等术语和定义;
— 增加了硬度指数术语和定义。
— 以硬度指数取代角质率、粉质率作为小麦硬、软的表征指标;
— 对分类原则和指标进行了调整;
— 对质量要求中的不完善拉指标作了修改,
— 增加了检验规则;
— 增加了有关标签标识的规定。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1351-1999。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Brief introduction of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Grain 国家粮食局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负责全国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业务、行业指导和中央储备粮行政管理的行政机构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为国家粮食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北京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河南省粮食局、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是在 1957年成立的粮食部科学研究院和粮食部设计院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至今建院已50多年。目前,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是粮食行业唯一一家国家级社会公益型科研机构。、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简称中储粮总公司)是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是承担特殊政策性任务、属于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拥有国内覆盖面最广、规模最大的粮食储运网络,粮食储运技术和装备水平行业领先。河南工业大学、农业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山东省粮食局、河北省粮食局、安徽省粮食局、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黑龙江省粮食局、江苏省粮食局、四川省粮食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陕西省粮食局、吉林省粮食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GB1351一1986,GB1351-1999.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麦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分类、质量要求、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以及包装、储存和运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的商品小麦。
本标准不适用于本标准分类规定以外的特殊品种小麦。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715 粮食卫生标准
GB/T 5490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 一般规则
GB5491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492粮食、油料检验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T 5493粮食、油料检验 类型及互混检验法
GB/T 5494粮食、油料检验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GB/T 5497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GB/T5498粮食、油料检验 容重测定法
GB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21304小麦硬度测定 硬度指数法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容重
小麦籽粒在单位容积内的质量,以克/升(g/L)表示。
不完善粒
受到损伤但尚有使用价值的颗粒。包括下列几种:
3.2.1 虫蚀粒:被虫蛀蚀,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3.2.2 病斑粒:粒面带有病斑,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其中:
3.2.2.1 赤霉病粒:籽粒皱缩,呆白,有的粒面呈紫色,或有明显的粉红色霉状物,间有黑色子囊壳。
3.2.2.2 黑胚粒:籽粒胚部呈深褐色或黑色的颗粒。
3.2.3 破损粒:压扁、破损,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3.2.4 生芽粒:芽或幼根突破种皮不超过本颗粒长度的颗粒,芽或幼根虽未突破种皮已有芽萌动的颗粒。
3.2.5 霉变粒:粒面生霉或胚乳变色变质的颗粒。
杂质
包括下列几种:
3.3.1 筛下物:通过直径1.5mm圆孔筛的物质。
3.3.2 矿物质、砂石、煤渣、砖瓦块、泥土及其他矿物质。
3.3.3 其他杂质:无使用价值的小麦粒,生芽粒中芽超过本颗粒长度的小麦粒,毒麦、麦角、小麦线虫病、小麦腥黑穗病等麦粒,异种粮粒及其他杂质。
色泽
一批小麦的综合色泽。
气味
一批小麦的综合气味。
分类
根据小麦的皮色、粒质和播种季节分类;
4.1 白色硬质冬小麦:种皮为白色或黄白色的麦粒不低于90%,角质率不低于70%的冬小麦。
4.2 白色硬质春小麦:种皮为白色或黄白色的麦粒不低于90%,角质率不低于70%的春小麦。
4.3 白色软质冬小麦:种皮为白色或黄白色的麦粒不低于90%,粉质率不低于70%的冬小麦。
4.4 白色软质春小麦:种皮为白色或黄白色的麦粒不低于90%,粉质率不低于70%的春小麦。
4.5 红色硬质冬小麦:种皮为深红色或红褐色的麦粒不低于90%,角质率不低于70%的冬小麦。
4.6 红色硬质春小麦:种皮为深红色或红褐色的麦粒不低于90%,角质率不低于70%的春小麦。
4.7 红色软质冬小麦:种皮为深红色或红褐色的麦粒不低于90%,粉质率不低于70%的冬小麦。
4.8 红色软质春小麦:种皮为深红色或红褐色的麦粒不低于90%,粉质率不低于70%的春小麦。
4.9 混合小麦:不符合4.1至4.8各条规定的小麦。
4.10 其他类型小麦的分类方法另行规定。
质量指标
5.1 各类小麦按容重分为五等,低于五等的小麦为等外小麦。等级指标及其他质量指标见表1。
表1 小麦质量指标
等级 | 容重,g/l | 不完善粒,%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
总量 | 其中:矿物质 | |||||
1 | ≥790 | ≤6.0 | ≤1.0 | ≤0.5 | ≤12.5 | 正常 |
2 | ≥770 | ≤6.0 | ≤1.0 | ≤0.5 | ≤12.5 | 正常 |
3 | ≥750 | ≤8.0 | ≤1.0 | ≤0.5 | ≤12.5 | 正常 |
4 | ≥730 | ≤8.0 | ≤1.0 | ≤0.5 | ≤12.5 | 正常 |
5 | ≥710 | ≤10.0 | ≤1.0 | ≤0.5 | ≤12.5 | 正常 |
注:水分含量大于表1规定的小麦的收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2 小麦赤霉病粒最大允许含量为4.0%,单立赤霉病项目,按不完善粒归属。
小麦赤霉病粒超过4.0%的,是否收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收购超过规定的赤霉病麦,要就地妥善处理。
5.3 黑胚小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是否收购或收购限量。收购的黑胚小麦就地处理。
5.4 卫生检验和植物检疫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检验方法
6.1 检验的一般原则按GB/T 5490执行。
6.2 扦样、分样按GB 5491执行。
6.3 色泽、气味鉴定按GB/T 5492执行。
6.4 类型、角质率检验按GB/T 5493执行。
6.5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按GB/T 5494执行。
6.6 水分检验按GB/T 5497执行。
6.7 容重检验按GB/T 5498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