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粮食库存消化部分品种销售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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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国家有关部门通知,自2021年4月12日开始销售的最低收购价稻谷、最低收购价小麦、国家临储小麦的销售底价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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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底价均为国标三等仓内交货价,相邻等级价差40元/吨。同一标的混等粮食销售底价,按不同收购等级粮食数量加权平均后,四舍五入保留到十位(即个位为零)。

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2021年4月12日